錫林浩特市貝力克牧場根據(jù)工作需求,現(xiàn)面向錫林浩特市范圍內(nèi)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本著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現(xiàn)將招聘簡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本次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共5名。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貝力克牧場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yǎng)和品行,有較強的責任心和團隊精神;
3、身體健康,能勝任牧場一線崗位工作;
4、具備崗位要求的學歷和相關專業(yè)條件,貝力克牧場職工子女學歷可放寬至???
5、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0年9月以后出生);
6、錫林浩特市戶籍。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xiàn)役軍人;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考錄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人員;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其他不宜錄用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采取網(wǎng)上報名方式。
報名網(wǎng)址:http://www.xilinhaote.gov.cn/(錫林浩特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
報名時間:2020年9月22日9時至9月26日17時。
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招聘崗位。報名前,報名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簡章,選擇符合自己的招聘崗位,并在報名表上如實填寫個人信息。
2.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工作由貝力克牧場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在報考者網(wǎng)上報名后的1個工作日內(nèi)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審查的人員,應說明理由。在報名截止之日前,未完整填寫個人資料等原因導致資格無法審核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3.本次考試免收考試費。
4.打印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詳見報名網(wǎng)站或錫林浩特市貝力克牧場微信公眾號)。
(二)考試
1.筆試
(1)筆試開考比例不低于1:3,即招聘崗位與報名人數(shù)比例不低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jīng)貝力克牧場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決定后,可以降低該招聘崗位開考比例。
(2)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測評》,滿分100分。筆試內(nèi)容為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公共基礎知識、寫作能力等。
(3)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
(4)筆試試卷及作答使用漢文。
筆試規(guī)定用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作答,用2B鉛筆填涂,對不按規(guī)定用筆作答或填涂的,按零分處理。
(5)筆試時間、地點和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考點設在錫林浩特市。考生憑準考證、有效期內(nèi)的二代身份證(包括有效期內(nèi)的臨時身份證)或有效期內(nèi)的護照參加筆試。
(6)加分政策: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報考者,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
(7)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民族加分,筆試總成績在報名網(wǎng)站或“錫林浩特市貝力克牧場”微信公眾號公布。
2.筆試期間考生疫情防控需嚴格按照如下進行:
(1)考試前,考生排隊進入考點時,應當佩戴口罩,主動出示本人防疫健康通行碼“綠碼”,并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經(jīng)現(xiàn)場測量體溫正常(<37.3℃)且無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者方可進入考點。
(2)考生如因有相關旅居史、密切接觸史等流行病學史被集中隔離,筆試當天無法到達考點的,視為放棄筆試資格。仍處于新冠肺炎治療期或出院觀察期,以及其他個人原因無法參加筆試的考生,視為放棄筆試資格。
3.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工作由貝力克牧場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資格復審時間:時間另行通知。
地點:地點另行通知
(2)按照每個崗位報考者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1:2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同一崗位因成績相同并列人員同時進入資格復審。
(3)資格復審重點審核報考者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不符合報考條件、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情節(jié)嚴重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4)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報考者,按照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在規(guī)定時間結束前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5)報考者須攜帶有效期內(nèi)的二代身份證、戶口薄、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應屆畢業(yè)生應攜帶學校加蓋公章的學歷證明、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因資格復審不合格、規(guī)定時間內(nèi)不參加資格復審等情況致使出現(xiàn)空缺的,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進行資格復審,遞補只進行一次。
(7)資格復審通過的報考者進入面試。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詳見報名網(wǎng)站或“錫林浩特市貝力克牧場”微信公眾號)。
4.面試及相關要求
(1)按照筆試成績,根據(jù)1:2比例進行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采取現(xiàn)場作答方式進行。達不到比例的,經(jīng)貝力克牧場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決定后,可以降低該招聘崗位面試比例。
(2)進入面試人員用漢語作答。
(3)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
(4)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經(jīng)貝力克牧場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備案后,在招聘網(wǎng)站和相關網(wǎng)站上公布。
(三)體檢
進入體檢階段考生,根據(jù)總成績高低順序按與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如某一個崗位人員未達到招聘數(shù)量,可從其他崗位人員中補充。
體檢工作由錫林浩特市貝力克牧場具體實施。在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項目或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nèi)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nèi)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規(guī)定進行。擬聘人員無正當理由不按時不按規(guī)定在指定醫(yī)院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資格,體檢不合格或未參加體檢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經(jīng)貝力克牧場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同意后,從參加該崗位筆試的應聘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分向低分排名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貝力克牧場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進行。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以及需要回避等情況,并形成書面考核材料??己瞬缓细竦?,經(jīng)貝力克牧場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同意后,從參加該崗位總成績的應聘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分向低分的排名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五)確定擬聘用人員及公示
1.根據(jù)總成績、體檢和考核結果,研究確定擬聘人員。
2.對擬聘人員在相關網(wǎng)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舉報,公示期限為7天。
3.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應當及時調查核實,并由貝力克牧場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處理意見。
4.公示后出現(xiàn)空缺名額的,從進入考核的應聘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名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六)聘用
1.公示無異議者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受聘人員按照牧場有關規(guī)定實行合同制管理。
2.被聘用的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由牧場對其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簽訂勞動合同,工資待遇每月3000元,考核不合格則取消聘用資格。
四、紀律和監(jiān)督
(一)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zhí)行回避制度。凡根據(jù)規(guī)定需要回避的人員必須回避。
(二)公開招聘期間,由貝力克牧場進行監(jiān)督。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予以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違反規(guī)定的已受聘人員,一經(jīng)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追究責任。
(五)對考生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fā)現(xiàn)考生與應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資格。
(六)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咨詢和舉報電話
咨詢電話:13327093335(牧場公開招聘辦公室)
舉報電話:13947992677(牧場紀檢組)
錫林浩特市貝力克牧場公開招聘
合同制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9月21日